房地產綜合規定 2025-09-09 09:00:11 來源: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市:陜西
- 頒發時間:2025-08-27
- 發文字號:
- 發文機構: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實施日期:2025-08-27
- 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
- 類別:房地產綜合規定
關于印發西安市住宅工程“先驗房后收房”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住建局,局機關相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踐行“好房子”建設理念,切實提升住宅工程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住宅的新期待,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西安市住宅工程“先驗房后收房”工作指南》。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8月27日
西安市住宅工程“先驗房后收房”工作指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踐行“好房子”建設理念,改革傳統住宅交付流程,讓購房者在竣工驗收前參與質量查驗,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提升住宅工程質量,制定本工作指南。
??第二條 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新建住宅工程項目,應實行“先驗房后收房”制度。
??第三條 商品房銷售時,建設單位應將質量信息公示、業主查驗等相關活動及業主權益告知業主。
??第二章 質量信息公示
??第四條 質量信息公示是指建設單位在住宅工程的銷售、施工、驗收、交付等階段,按工程進度、分批次公示工程質量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行為。
??第五條 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可通過企業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業主公示,同時制作二維碼,便于業主在驗房現場通過手機掃碼實時查詢。
??第六條 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項目基本信息。包括工程結構形式、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
??(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單位及負責人信息。包括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檢測單位(含地基基礎檢測、主體結構檢測)等責任主體的名稱和項目負責人姓名等。
??(三)工程驗收信息。包括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屋面、建筑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建筑電氣、智能建筑、建筑節能、電梯等分部工程驗收記錄,以及分戶驗收、工程竣工驗收等信息。
??(四)質量保證信息。包括工程質量缺陷保修服務制度、售后服務單位名稱及聯系人等。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建立質量終身責任承接機制。竣工驗收前,須將因故滅失后承接工程質量終身責任的單位名稱、負責人及辦公電話等信息,報備至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建設單位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標準等是否與樣板房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商品房應與樣板房一致。
??第三章 分戶驗收
??第九條 分戶驗收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依據國家有關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和設計文件,對每戶住宅及相關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等進行檢查驗收,并出具驗收合格證明的活動。
??第十條 建設單位作為實施分戶驗收第一責任主體,對分戶驗收的組織、實施、驗收結果及后續維保承擔全面責任。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編制分戶驗收方案,成立驗收小組,開展分戶驗收工作,建立驗收“一戶一檔”電子檔案。影像資料應完整、準確、清晰地體現樓號戶號、驗收時間、驗收人員、驗收部位及驗收方式等信息。
??第十二條 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分戶驗收監督抽查中如發現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影響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質量問題的,應終止監督抽查,責令建設單位整改,并重新組織分戶驗收。驗收須提級進行,由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上一級分管技術質量的負責人參加分戶驗收或現場駐點督導。同時,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提高監督抽查比例。
??第十三條 分戶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業主查驗及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得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四章 業主查驗
??第十四條 業主查驗是指分戶驗收后、竣工驗收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業主對其所購商品房進行質量查驗。全裝修項目,應在全裝修分戶驗收后、竣工驗收前組織業主查驗。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督促建設單位按要求組織開展此工作。
??第十五條 業主查驗遵循自愿原則,業主可以邀請或委托他人參與查驗。業主本人因故不能到場的,應出具書面委托文書;已委托人查驗的,不再安排重復查驗。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制定業主查驗計劃,根據工程規模分批次安排充足的查驗時間及查驗陪同人員,向業主講解工程進度、工藝工法、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等,并提前告知業主查驗安排。
??進入查驗現場應實名登記,配備安全防護用品,簽訂安全承諾書,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未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或未實名登記的,建設、施工單位有權拒絕其進入查驗現場。
??第十七條 查驗過程中,建設單位應逐一記錄并解答業主提出的設計、施工質量問題。業主應對查驗情況簽字確認,形成《住宅工程業主查驗工作記錄表》(詳見附件)。
??第十八條 對于可立即維修的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現場安排專業隊伍維修;無法現場維修的,應及時向業主說明,實行清單化管理,逐項落實整改。
??第十九條 維修完成后,建設單位應會同業主對維修結果逐項復驗,復驗范圍限于業主首次查驗所提出問題。復驗結果須經業主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 對業主提出的不符合客觀事實或技術標準的意見,建設單位應依據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約定予以解釋,積極化解矛盾糾紛。若無法達成一致,按買賣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第二十一條 收房后發現的房屋質量問題,如查驗時未提出,按《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房屋買賣合同相關約定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2025年9月1日后開工建設的,以預售方式銷售的住宅工程項目全面實施本指南。此前開工建設的預售住宅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參照實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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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
- 2浙江省建設廳等5部門關于構建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推動住房保障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 3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房地產從業機構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 4關于優化調整上海市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
- 5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 6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有關調控政策的通知
- 7東莞市關于繼續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 8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
- 9關于印發《福建省“好房子”設計技術指引(試行)》的通知
- 10關于印發《成都市好住房設計導則(試行)》的通知